为了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近期,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并印发了《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各地要严防严控医疗机构交叉感染,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。
医务人员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主力军,加强个人防护至关重要。各地要严格执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,强化手卫生、正确佩戴口罩、穿戴防护服等基本防护措施,并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风险等级,配备相应防护用品。同时,加强医务人员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,提升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。
医疗机构环境是新冠病毒潜在传播源,做好环境消杀是防止交叉感染的重要环节。各地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环境清洁、消毒和通风规范,对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接触的公共区域、诊室、病房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全面消杀。同时,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,对医疗垃圾、污水等进行规范处置,防止污染扩散。
加强感染防控管理是保障医疗机构安全运行的基础。各地要制定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应急预案,明确责任分工、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。加强医院大门管理,做好人员体温筛查、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调查,对可疑人员及时隔离。同时,严格控制人员探视和陪护,减少人员聚集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。
科学分类诊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。各地要按照国家诊疗方案,完善分级诊疗机制,将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与其他患者分开就诊和治疗,避免交叉感染。对于轻症患者,可通过远程医疗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方式进行居家治疗或社区隔离观察,减少医院就诊人次。
及时发现和早期干预疑似和确诊患者,是防止医疗机构交叉感染的有效手段。各地要加强患者健康监测,尤其是对于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患者,及时进行核酸检测,早期识别和隔离感染者。同时,加强对住院患者的健康观察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防止病情加重和扩散。
医疗机构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,必须做好应急处置准备。各地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应急指挥体系,明确应急预案、物资储备和处置流程。一旦发生疫情,要迅速响应、果断处置,切断传播途径,控制疫情规模。同时,加强与疾控部门的协作,及时获取疫情信息和专业指导,确保应急处置科学有效。
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是提升医疗机构感染防控能力的根本保障。各地要组织开展全员培训,提高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防护意识。同时,加强对患者及其陪护人员的健康教育,引导其正确认识新冠肺炎,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和配合疫情防控措施。
落实主体责任是确保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。各地要明确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领导小组职责,层层落实防控责任。医院管理者要加强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和整改薄弱环节。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院感防控规定,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。
强化督导检查是保障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。各地要加强对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。同时,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,对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表彰,推动各级医疗机构不断提升感染防控水平。
做好舆论宣传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、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的重要保障。各地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,普及相关防治措施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要求。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传递科学防疫信息,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社会防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