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告
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 自2023年1月12日0时起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离穗管控,所有人员(含外省来穗人员、省内其他地市来穗人员)非必要不离穗,确需离穗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2. 对所有离市通道实施交通管控,除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,所有车辆(含客运、货运、私家车等)一律劝返。
3. 对机场、火车站、客运站、高速公路出入口等交通枢纽,严格查验离穗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逐人查验、逐人登记。
1. 自2023年1月12日0时起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原则上做到应检尽检。
2.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,合理设置采样点,方便市民就近采样。
3. 对重点人群(如医疗卫生人员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、商超服务人员等)加强核酸检测频次。
1. 自2023年1月12日0时起,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、药店、养老机构、托育机构、学校等重点场所,严格落实扫场所码、测体温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。
2. 对餐饮场所、影剧院、网吧、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,提倡错峰出行、预约到店,并严格落实扫场所码、测体温、戴口罩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。
3. 对菜市场、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等场所,加强环境清洁消毒,提倡无接触支付,鼓励线上购物。
1. 自2023年1月12日0时起,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,企业、事业单位正常复工复产。
2. 室外广场、公园等公共场所允许有限度开放,提倡市民不聚集、不扎堆,保持社交距离。
3. 继续倡导居家办公,减少人员流动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。
在此期间,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、场所扫码登记等工作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,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,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。同时,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勤洗手、戴口罩、不聚集。
让我们携手同心,共克时艰,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!
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3年1月11日